商標變更:變更注冊人名義、登記地址等注冊事項(代理人、文件接收人)的商標,向商標局提交申請。
申請主體:需變更注冊事項的商標注冊人。
商標變更常見問題:
1、什么情況下需要做商標變更?
注冊商標變更注冊人的名義、地址或者其他注冊事項的,應當提出變更申請。
申請變更注冊人名義的,還應當提交登記機關出具的變更證明。注冊人是企業的,應當出具工商行政管理機關登記部門的變更證明;注冊人是事業單位的,應當出具事業單位登記機關的變更證明;注冊人是自然人的,應當出具戶口所在地派出所的變更證明。證明上的變更前名義和變更后名義應當與申請書上變更前名義和申請人名稱相符。
2、商標變更后會發新證嗎?
不會,變更完成后商標局會發出《商標變更證明》,需與商標注冊證一起使用。
3、不做商標變更有什么危害?
商標不變更會對對商標權人行駛專用權利有影響,在商標有效期內沒有做變更的,期間地址發生了變化沒有及時做變更的,商標局的一些資料企業無法收到,商標具有會視為企業自動放棄權利人的專有權,會導致商標被撤銷。
商標法第四十九條 商標注冊人在使用注冊商標的過程中,自行改變注冊商標、注冊人名義、地址或者其他注冊事項的,由地方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責令限期改正;期滿不改正的,由商標局撤銷其注冊商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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