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標轉讓:轉讓商標(商標權屬發生改變、商標所有人轉移、商標過戶),依照商標法規定向商標局提出申請。
申請主體:商標出讓方或受讓方。
商標轉讓常見問題:
1、為什么要做商標轉讓?
將注冊商標轉讓給他人的,應當到商標局辦理注冊商標的轉讓手續。
因企業合并、兼并或改制而發生商標專用權移轉的,應當到商標局辦理注冊商標的移轉手續。
依法院判決發生商標專用權移轉的,也應當辦理移轉手續。
2、商標轉讓應注意什么?
轉讓注冊商標的,商標注冊人對其在相同或類似商品上注冊的相同或近似商標應當一并轉讓。轉讓注冊商標申請不應可能產生誤認、混淆或者其他不良影。。
3、商標轉讓的時間要多少久?
商標局自收到轉讓申請后十五日內發《核準轉讓注冊商標證明》。 自確立申請日起六到八個月可以收到轉讓《核準轉讓注冊商標證明》,該證明需跟原《商標注冊證》一并使用。
《核準轉讓注冊商標證明》標注的日期為轉讓注冊的生效日期,收到《核準轉讓注冊商標證明》就可以使用了。所以, 總的來說,商標轉讓時間:大約需要6-10個月左右。
4、商標轉讓完成后會發新證嗎?
不會,商標轉讓成功后,商標局下發的是商標轉讓核準證明,這份轉讓證明應該與之前的商標注冊證一起使用。
5、商標轉讓需要什么資料?
轉讓方:與商標證申請人對應的法律主體資格材料,申請書,代理委托書,商標證(及變轉續證明材料),轉讓公證書,轉讓合同。
受讓方:法律主體資格材料,代理委托書,申請書,轉讓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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