補發商標注冊證:《商標注冊證》遺失或者破損,商標注冊人可提出補發證書申請
申請主體:商標注冊主體(公司或個人)
申請時效:補證周期3個月左右
應提交的申請書件
補發商標注冊證申請書、委托書;
商標注冊人經蓋章或者簽字確認的的主體資格證明文件(營業執照副本、身份證等)復印件;
申請補發商標注冊證注意事項
申請人的名稱、地址、郵政編碼及電話號碼等聯系方式必須填寫清楚、準確,以便于聯系。
補證與變更名義一起辦理的,如補證申請以變更前的商標注冊人名義提出,補發的《商標注冊證》名義為原商標注冊人;如補證申請以變更后的商標注冊人名義提出的,補發的《商標注冊證》名義為變更后的商標注冊人。如原商標注冊人公章已作廢的,在申請書上可以加蓋變更后商標注冊人的公章,但應提交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出具的相應證明。
補證與轉讓一起辦理的,如補證申請以轉讓人名義提出,補發的《商標注冊證》名義為轉讓人;如補證申請以受讓人名義提出,補發的《商標注冊證》名義為受讓人。
補證申請書上填寫的申請人名義、地址應與現商標注冊人一致;商標注冊號、類別應與原《商標注冊證》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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