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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2月22日,廣東省人民政府門戶網站發布《廣東省人民政府關于將一批省級行政職權事項調整由深圳市前海深港現代服務業合作區管理局實施的決定》(以下簡稱《決定》),該《決定》自2024年1月20日起施行。據悉,廣東省政府決定將81項省級行政職權事項調整由深圳市前海管理局在前海合作區實施。
包括委托類79項、下放類2項
根據《決定》,為全面深化前海合作區改革開放,縱深推進深圳先行示范區建設,深入實施深圳綜合改革試點,助力粵港澳大灣區打造成為新發展格局的戰略支點、高質量發展的示范地、中國式現代化的引領地,廣東省政府決定將81項省級行政職權事項調整由深圳市前海管理局在前海合作區實施。
據了解,81項省級行政職權事項調整由深圳市前海管理局在前海合作區實施,包括了委托類79項、下放類2項。《決定》中要求,深圳市前海管理局和省有關部門要依照職權認真組織實施,加強銜接溝通,確保相關省級行政職權事項放得下、接得住、管得好、有監督。
《決定》中要求,對委托實施事項,要細化明確委托的具體內容、執行方式、雙方權利義務、責任劃分、監管措施、委托期限等。對下放實施事項,自交接之日起,相關法律責任由前海管理局承擔,原省級實施部門負責相關行政職權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省級行政職權事項下放或者委托后,省有關部門要及時向社會公布調整實施職權的承接機關、交接日期、具體內容等。自交接之日起,由前海管理局負責辦理相關事項,原實施部門已受理的繼續完成辦理。
未來或有更多省級市級事權下放或委托至前海
12月21日,國務院批復同意的《前海深港現代服務業合作區總體發展規劃》對外發布,其中指出要加大對前海的事權下放力度。
具體而言,要賦予前海更加充分的自主發展、自主改革和自主創新管理權限,進一步落實前海管理機構享有相當于計劃單列市管理權限的政策。對于廣東省下放及委托深圳市的經濟社會管理權限,原則上同步下放及委托前海。已下放及委托廣東自由貿易試驗區深圳前海蛇口片區實施的省級、市級管理事項,支持拓展至前海全域。根據發展需要,將廣東省、深圳市在科技創新、規劃管理、產業促進等領域管理事項下放或委托至前海。
上述內容意味著,隨著前海全面深化改革開放以及《前海深港現代服務業合作區總體發展規劃》的實施,未來或有更多省級、市級事權下放或委托至前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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